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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召开首例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听证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6 17:00:32 浏览次数:6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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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现场

        2021年7月30日上午,为切实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促进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依法公正办理,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就当事人申请监督的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件举行了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石门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希冀、三级律师唐植建、县人大代表喻世生担任听证员,申请监督人彭某、被申请监督单位代表杨某及委托代理律师参加听证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级检察官唐明华主持听证会议。

        此次听证的案件涉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人彭某不服石门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向365bet手机投注网址_365彩票app下载2020_英国365客服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院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彭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会上,第四检察部主任覃彬介绍了基本案情,并就案件的诉讼经过进行了详细说明;员额检察官唐明华介绍了需要听证的问题,并出示了检察机关依职权调取的相关证据。在听证过程中,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监督的理由和事实,被申请人陈述了意见,并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申辩。听证会休会后,3名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评议,并根据听证的事实、证据,发表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并进行表决,形成了一致的听证评议意见。

        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将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向当事人宣告、送达,并将作出的决定和理由告知听证员。此次听证会是石门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过程中召开的首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听证会,也是该院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检察办案透明度的有益探索。通过公开听证,充分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听证员的意见,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对促进民事检察精准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力具有积极意义。

        据悉,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完善民事检察制度,提升诉讼监督质效”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修订后的《规则》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则》对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监督程序、案件范围、办案机制等进行明确,为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能提供操作规范和指引。2021年下半年,石门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将集中、深入学习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坚持学习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积极引导干警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在继续做大办案规模的同时,力争办理一批精品案件,通过办案实践来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的检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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